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编稿时间:2016-03-05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逊财发〔2015〕5号
 
关于印发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省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现将《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附件:《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逊克县财政局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一、认真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依照财政局印发的《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将年度部门预算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或同类品目单独列出编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并经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审定预算指标与实际资金用途。未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尚未落实的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二、认真执行政府采购计划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申报制度。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切实做好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衔接。对达到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要提前15天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在编报采购计划时,不得指定品牌或提出具有倾向性的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对不依法规范申报的,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予以调整。
(二)实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制度。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确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列入采购预算、优先采购。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各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涉及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满足机构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三、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已列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4〕26号)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单位根据需要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并按照服务项目的特点,申报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执行逊克县政府采购招标限额标准,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类和同类品目单项采购计划达到100万元的,服务类品目单项采购计划达到50万元的,要采取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不得重复采购、超标准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五、规范执行政府采购运行规程
逊克县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方式。
(一)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由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二)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实行分散采购。
(三)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实行分散采购;采购资金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履行申报、审核程序,由预算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四)对本部门、本系统有合理的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可申请部门集中采购并提交相关文件依据。
集中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程序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需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时,由采购人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结算通知书》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连同采购合同副本、购货发票复印件送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审核(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送财政局业务主管股办理付款手续。货物类和服务类实行分散采购的项目,预算单位要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工作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六、严格履行协议供货制度
2015年逊克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执行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和型号及最高限价,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速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空调、服务器、金山办公软件。协议供货产品型号和具体参数详见:黑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7--协议供货栏目查看当年入围的中标产品(品牌)、基本配置标准、优惠率、最高限价和中标供应商(代理商)等信息。
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是: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单次采购金额在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采购人可在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产品。单次采购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必须履行集中采购程序,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协议供货产品应优先在本县协议供货代理商处选购,本县不能满足的,可在全省协议供应商(授权代理商)范围选购。
协议供货的运行规程:
(一)预算单位申报协议供货计划。填报《逊克县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经财政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
(二)预算单位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核准的《逊克县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在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供应商和中标产品。
(三)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价格或优惠率是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承诺的最高限价或最低优惠幅度。预算单位可在此基础上与中标厂商(代理商)就价格和优惠率进行谈判或组织多家中标供应商或其授权的供货代理商进行竞价,货比三家,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四)预算单位与中标供应商(代理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填写《逊克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组织验收。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付款程序执行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
逊克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表
2.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资金限额标准表
关于印发逊克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逊财发〔2015〕5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