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7-08-10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逊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黑市人社字【2017】31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任务安排
      2017年全县计划招募3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2016年见习期满见习大学生不再续签。
      二、见习单位范围和条件
      见习单位为事业单位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担我县重点项目、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任务。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正规有效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规定。
     (三)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能够为见习生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有见习生需求的事业单位,需填写《逊克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申报表》,于2017年8月25日前,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与开发股(403)室。
       三、毕业生见习申请程序
       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本县生源,毕业后按相关规定将户口、《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的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具有见习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申请见习高校毕业生需填写《逊克县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登记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份(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逊克县教体局盖章的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非师类毕业生需提供逊克县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于2017年8月25日前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与开发股(403)室报名。
      四、见习岗位对接
      如果见习生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募计划人数,见习岗位由县人社局按照申请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见习岗位技能对口原则或单位实际用人需求进行对接,统筹安排。
     如果见习生的报名人数多于招募计划人数,则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五、见习日常管理
     (一)见习单位应在见习生报到后3日内与见习生签订《逊克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样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期间,如有一方违反《逊克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样本)》规定事项,解除见习,停发见习补贴。
     (二)见习单位要按照见习人员数量、岗位等情况,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见习管理制度,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努力提高见习工作质量。
     (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维护见习生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因病或已落实工作单位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要及时告知见习单位,并填写《逊克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告知表》,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与开发股和县劳动就业局财务室备案。
     (四)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填写《逊克县见习毕业生考核意见书》,装入见习生个人档案,将其作为评价参加见习生工作经历、职业能力以及用人单位招聘选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六、见习期间待遇
      (一)2017年见习生见习期限为1年,见习期满自主择业,不再续签。
     (二)见习期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生发放见习补贴。
     (三)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就业见习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279号)规定,见习单位要主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见习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暂不具备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见习单位应当为参加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生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见习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的,见习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各单位要将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作为我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服务满意度,保证见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见习工作管理措施,确保见习工作规范管理、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保障权益。我局将妥善处理见习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跟踪检查见习生在岗位工作状况、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工资性补贴发放等情况,坚决杜绝空岗套取就业资金和侵害见习生合法权益现象。
      本文件中涉及的《逊克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申报表》、《逊克县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登记表》、《逊克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样本)》、《逊克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告知表》、《逊克县见习单位考核意见书》请登录邮箱(邮箱账号:xkjxdxs@163.com  邮箱密码:4454959)下载。
 
                         逊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