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编稿时间:2015-12-21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政府办
 
逊政应急委发[2015] 45号
 
 
bt365bt365娱乐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关于印发《逊克县辐射事故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逊克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21日
 
逊克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3事故分级
1  4应急原则
1  5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  1组织体系
2  2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2  3应急响应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
2  4各部门职责
2  5技术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2  6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组成与职责
2  7各乡(镇)政府职责
3运行机制
3  1预防与预警
3  2应急处置
4应急保障
4  1装备保障
4  2资金保障
4  3治安保障
4  4医疗卫生保障
4  5交通运输保障
5监督管理
5  1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5  2预案演练
5  3奖励与处罚
6附则
6  1预案制定及解释
6  2预案实施
1 总则
1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县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辐射事故时能够掌握情况、分析评价并决策,按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制定本预案。
1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3版)。
1  3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含3人)以上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含2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含9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IV类、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1  4应急原则
本预案贯彻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1  5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县域内和境外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及我县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辐射事故;
(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事故;
(5)可能对逊克县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逊克县行政区域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  1组织体系
县政府成立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下设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响应办公室”)、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
2  2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局、公安局、财政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本县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2)负责向县政府、省、市环保部门报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3)负责应急响应预案的演习和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向社会公布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情况;
(5)负责组织辖区内辐射应急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  3应急响应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
应急响应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辐射与危险废物管理中心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日常准备工作。电话:12369环保热线。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响应的日常准备工作;
(2)负责具体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人员的培训;
(3)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期间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参与事故调查及后果评价,草拟事故通报和工作报告等;
(4)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的联络工作;
(5)负责与卫生、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实战演习方案等具体工作;
(8)负责对全县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9)负责完成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4部门职责
2  4  1县环保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控制现场;
(2)负责制定环保部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落实本部门应急准备工作;
(3)负责辖区内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
(4)负责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应急指令,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和跨县(市、区)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5)负责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辖区内发生的辐射事故,并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宣传等工作。
2  4  2 县卫生计生局主要职责:
(1)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
(2)负责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3)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2  4  3 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2)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3)负责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4)遇有突发事件,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设置警戒线。
2  4  4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开展调查,做出责任认定,提出处理建议;
(2)负责灾害评估专家组建设;
(3)负责灾害统计和损失评估工作。
2  5 技术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技术专家组由县应急专家库的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为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证;
(2)负责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
(3)负责参与辐射事故的现场监督、监测及处理工作。
2  6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组成与职责
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由环境辐射中心、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相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接收、整理和监测分析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单位的安全参数及事故应急相关信息,建立应急监测数据库及应急监测方案;
(2)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对事故后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向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和建议,并对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提出建议;
(3)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污染进行处置;
(4)负责协助编制与修订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承担全县应急响应有关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工作。
2  7 各乡(镇)政府职责
(1)负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2)负责及时向县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报告当地发生的辐射事故情况,了解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状况和发展趋势,配合做好应急监测和环境评价工作;
(3)负责组织辖区辐射事故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完成县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运行机制
3  1预防与预警
县环保局要组织开展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中可能造成突发辐射事故单位的普查,建立重大污染源数据库。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辐射事故的发生。
3  2应急处置
3  2  1信息报告
各有关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同时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  2  2先期处置
发生辐射事故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县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
3  2  3应急响应
当核实我县境内发生辐射事故时,应及时向县政府、市环保局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应启动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1)应急响应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及其他应急人员,进入预警状态。
(2)应急响应办公室、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状况,按照职责分工,为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做好随时赶赴现场的准备。
(3)技术专家组赶赴现场后,应进一步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根据事故的性质、状态积极研究对策,为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并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和监测结果,评估和预测事故后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公众需采取的防护措施提出咨询意见,为发布稳定事态的信息提供参考意见,对回收失控的放射性物质提出屏蔽、隔离、封装、现场清洗除污的处置建议。
(4)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赶赴现场后,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下,迅速对可能被污染的地面、水体、空气以及饮用水源和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查清辐射危害的种类、范围、程度;测量人员体表污染、内外照射剂量和环境介质、食品的辐射水平,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为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处置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对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提出建议。同时,根据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指令,对回收失控的放射性物质实施屏蔽、隔离、封装处理,对污染的现场进行清洗除污。
(5)应急响应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应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协调和保障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公安、卫生部门的现场工作。
3  2  4 应急结束
确认事故已经得到控制,事故状态已经消除;失控的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释放到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已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限值内。具备以上应急终止条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应及时发布应急终止令,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2  5善后处理
对辐射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辐射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3  2  6调查评估
县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对突发辐射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
3  2  7信息发布和通报
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应急响应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向社会发布辐射事故的有关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4应急保障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辐射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4  1装备保障
县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根据自身应急救助业务的需要,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质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辐射事故的抢险和救助。
4  2资金保障
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县环保局提出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处置辐射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3治安保障
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后,由属地公安部门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4  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4  5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人员和物质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监督管理
5  1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各类辐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5  2预案演练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5  3奖励与处罚
对参加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辐射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  1预案制定及解释
本预案由县环保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6  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