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逊克县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7-01-22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逊财发〔2014〕18号
 
关于印发《逊克县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卡规范使用管理,现将《逊克县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1月1日起,对纳入公务卡强制性结算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使用现金结算。
       需要说明的是,本支付目录分强制性支付目录和鼓励性支付目录两部分。对于强制性支付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持卡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按有关规定履行财务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后,再履行报销手续。对于鼓励性支付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各预算单位应积极鼓励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财政部门将根据我县实际,逐步把鼓励性支付目录支出项目选择性的转入强制性支付目录。
       各预算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有关程序,切实加大所属人员公务卡办理力度和公务支出用卡力度,已经办卡尚未激活的,要及时办理激活开通。有关公务卡使用管理相关事宜请依照《逊克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逊财发〔2014〕17号)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可进入国库集中支付3.0系统登陆界面下载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操作手册查看。
 
附件:《逊克县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
 
 
 
 
 
逊克县财政局
2014年12月1日
结算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