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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身份证:232625196803090110)因保管不善,将逊国用(1997)第3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地坐落于逊克县房屋开发公司住宅楼020401室(2-2-401),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 文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