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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恩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编稿时间:2017-11-23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王建兴
李恩新因保管不善。将逊国用(1998)第787号国有土使用证遗失,该宗地坐落于逊克县国税局二号综合楼010302(6-1-302),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房屋于2013年5月29日已转让,现由房屋所有权人办理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事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兴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