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

编稿时间:2016-02-15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按照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全力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严格预算执行,满足各类支出需求的同时,确保了年度预算平衡。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240万元,为预算的110.1%,比上年增长21.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0300万元,为预算的162.5%,比上年增长13.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240万元,加上级财政结算130215万元、上年结余545万元后,收入合计1510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0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4万元,支出合计15077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万元后,收支相抵后,无结余。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572万元,比上年增长45.9%;营业税完成2812万元,比上年增长25.7%;企业所得税完成1350万元,比上年增长5.4%;个人所得税完成410万元,比上年下降1.9%;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1万元,比上年增长31%;土地增值税完成601万元,比上年增长28.1%;契税完成642万元,比上年增长21.1%;专项收入完成688万元,比上年下降25.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41万元,比上年增长68%;罚没收入完成710万元,比上年下降32.3%;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0178万元,比上年增长32.3%。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64020万元,比上年增长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6万元,比上年增长5.7%;医疗卫生支出10805万元,比上年增长44.1%;教育支出10462万元,比上年下降31.7%;科学技术支出111万元,比上年增长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77万元,比上年增长140.0%;住房保障支出5139万元,比上年增2.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20万元,比上年下降48.5%;节能环保支出319万元,比上年下降84%;交通运输支出11163万元,比上年增长5.5%。
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75万元,比上年下降6.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281万元,比上年增长83.3%。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基金438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859万元,比上年下降12.7%。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015年,县级财政收入呈现均衡稳定入库态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两年保持20%以上增长,并首次突破2亿元关口。同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安排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积极推动养老统筹改革,重点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县民生支出完成75958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的50.5%;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7%,行政运行成本继续降低,支出进度明显加快,11月末位列全省第19位。
(一)远近结合抓收入,做实工作稳增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重点收入领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公共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一是着眼长远发展,强化财源项目管理。合理确定投资估算,重点把好工程预算、招标、评审关,实施跟踪管理,掌握工程进度,控制好工程款拨付等环节,做到服务到位。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落实好年度计划。对每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总结和分析,突出征管重点,规范收入管理,不断优化调整收入执行进度。三是抓住新的增长点,投资到位促增长。安排资金6662万元,用于“一路、一坝”两个省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了工程备料、林地和农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料场选定、便道建设等工作超前完成,投资拉动形成的税收收入,支撑了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
(二)突出民生抓支出,加快执行促发展。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预算任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5年财政对教育投入10462万元。拨付义务教育及高中教育公用经费9365万元,受益学生7179人。下达各类助学金、交通补助137万元,解决了681名学生的就学困难问题,提高了鄂族学生助学金标准,惠及学生179人。拨付中心幼儿园建设补助77万元,210名儿童受益。安排乡镇幼儿园各类奖补资金265万元,促进了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落实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个,维修学校1300平方米,硬化学校道路及操场7200平方米。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285万元,为7741名低保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拨付退役安置费和抚恤金114万元。为全县837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03万元。发放城乡养老保险711万元,参保人数达26128人。拨付再就业资金2351万元,对1267个公益性岗位进行财政补贴。为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17万元。拨付新农合资金2184万元,住院报销5103人。发放残疾人各类补助97万元,430人受益。安排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1299万元。使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改革的成果。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发展环境。投入资金5054万元,用于镇内道路维修、绿化等。拨付资金1397万元,用于“丹阿公路”建设。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县建设,投资110万元,新建了空气自动监测站。下达资金4936万元,完成春秋两季防火任务,造林3500亩。投入资金546万元,用于自来水改造,完成了水质达标和部分管线维修改造工作。拨付资金5265万元,用于黑龙江干流前期征林、征地、房屋拆迁、料场及工程路建设等。支持节能环保工作,拨付资金490万元,用于垃圾处理厂建设和沿江乡村垃圾连片整治,建立垃圾压缩站1座、水冲式公厕1座,购置了保洁设备,进一步改善了城乡环境。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2015年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25977万元,较上年增长15.4%。拨付资金818万元,加大了各类农业合作社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了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发放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产粮大户奖励资金等支农惠农补贴20193万元,受益农民15635户。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250万元,对各重点中心村道路、排水、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奖补。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73万元,对916户农民危旧房屋重建进行了补助。拨付资金390万元,完成了青岭村移民搬迁。拨付资金236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消防加水点等建设。拨付各类农业项目资金13861万元,对旱改水、高滩园区等进行了支持。争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891万元,对12个村公益事业进行了奖补。下达农村人畜饮水安全资金923万元,打井9眼,铺设管线93256米,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坚持科学抓理财,落实改革强基础。一是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确保征收体系顺畅运行。编制完成了“三年财政中期规划”,依法公开预决算。深入推进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改善公务卡用卡环境,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增加强制支付项目。全面推进非税票据电子化系统建设,以票管费达到全覆盖。二是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各类专项资金按照产业划分,进行整合使用,进一步明确使用范围、审批程序,避免了资金用途交叉,提高了使用效益。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制定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对“两大平原”涉农资金进行绩效管理,共涉及125个项目,资金27841万元。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三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支出行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定点采购,全年组织各类设备等集中采购287批次,实际采购金额为5418万元,节约资金572万元,节支率9.55%。投资评审56个结算项目,送审6866万元,审定6415万元,审减451万元。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人员水平。狠抓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力宣传《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采取举办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培训,精心组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和考试等工作。全县共有520余名会计人员参加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央、省、市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努力培植财源,挖掘收入潜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预算法》贯彻实施,严格依法理财,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体系,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支撑。综合考虑2016年县域经济形势,以及“十三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增速,特别是机关养老制度改革、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等方面对财政资金的刚性需求,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调结构、保运转、促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年度安排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1455万元,同比增长6%。根据收入预算情况、上下级结算政策以及上年结余情况,安排全县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6351万元;综合考虑上年基数、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00万元,全部安排当年预算支出。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增值税525万元,比上年下降8.2%;营业税2715万元,比上年下降3.4%;企业所得税1150万元,比上年下降14.4%;个人所得税380万元,比上年下降7.3%;城市维护建设税350万元,比上年下降0.2%;土地增值税425万元,比上年下降29.3%;契税600万元,比上年下降6.5%;耕地占用税1450万元,比上年增长2357.6%;专项收入530万元,比上年下降22.9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00万元,比上年下降47.4%;罚没收入650万元,比上年下降8.5%;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423万元,比上年增长12.2%。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30221万元,比上年下降5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8万元,比上年下降50.26%;医疗卫生支出9782万元,比上年下降9.47%;教育支出14331万元,比上年增长36.98%;科学技术支出80万元,比上年下降27.9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0万元,比上年下降47.9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508万元,比上年增长11.7%;节能环保支出342万元,比上年增长7.21%;交通运输支出3055万元,比上年下降72.6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综合分析我县2016年土地交易、房地产市场萎缩等因素,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3.3%。主要收入项目为:土地出让金收入351万元,比上年下降72.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万元,比上年下降68.6%。政府性基金收入作为专项收入,具有特定用途,按现行结算政策,相应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00万元。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将统筹纳入城建计划中,用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收入28219万元;基金总支出2746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58万元。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我们将扎实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收入稳增长,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加强收入形势预研预判,科学应对,主动作为,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狠抓税收征管。与税务部门搞好沟通协调,认真做好税源核查和纳税评估。加强矿山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跟踪管理,创新收入征管机制,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健全收缴一体化管理平台,将罚没收入纳入收缴系统平台管理,对征收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实施动态监控,提高征管效率,确保收入不遗不漏,及时入库。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运用市场化手段,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加快支出进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支出进度,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全力助推经济发展。着力加快农田水利、生态建设等经济建设领域重点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付。抢抓政策机遇。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配套政策制定情况,认真筛选上报项目,努力在转移支付、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争取支持。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开放通道和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对俄互市贸易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统筹资金投入,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财政资金惠及大多数的工作思路,统筹运用财政资金保证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创业就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支持职业教育,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体系,努力为我县产业发展培养更多的有用之才。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各类医疗保险政策,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中医院新住院楼建设,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扩大社会养老覆盖面。做好农村幸福大院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让城乡居民享有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开展“红玛瑙”艺术节等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全国卫生城”创建活动。支持社区街道”建设。持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打造最具安全感的边境县。
(四)深化预算改革,构建规范透明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将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系统性。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时效性,按照《预算法》和省有关要求,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按时向社会公开县本级政府预决算;进一步规范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范围。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三年财政中期规划”,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
(五)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法定事项、法定程序行使财政管理权,硬化预算约束,抓好预算执行,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落实节支措施。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经费只减不增。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压缩结余结转规模,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扎实开展财政监督。做到监督与财政日常管理同步,切实把所有政府性资金都纳入财政监督范围,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收支管理的全过程。强化大项目跟进监督,严把项目资金支出关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深入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努力提高评审质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节约财政资金。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结合近年来财政、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严肃问责。